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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修仙吧!/正太宿主养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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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殷勤的身影彻底消失不见很久,小莫才微微低下头。周围的烛火开始剧烈的摇晃,空间一阵扭曲之后,世界彻底变成了黑色。周围恢复了原本该有的冷清。

    薄奚抱着季言站在原地没动,周围的红烛息掉了没有多久,又噗的亮起。只是这次不再是点亮整个院落,而是就亮了他周围两盏。

    季言心里一紧,噌地从薄奚的怀里跳到了他的肩上,小红眼瞪着那个突然站在他们面前的男鬼,小莫。

    小莫看着面前的一个娃娃和一只小鸡崽,表情有些疑惑,“怎么是个小鬼?本以为这么喜欢看别人欢好的,是个老色鬼呢~没想到居然是个小色鬼!怎么样,小弟弟,看得还满意?”

    薄奚面瘫着一张小脸,眼睛里却写着茫然。到是季言羞得想找个地缝专下去不出来了,太丢人了!

    小莫调戏了一翻小薄奚,不过看他一脸的茫然,自己笑了一会儿也觉得没劲儿了,干脆收起了脸上的笑意,沉下了脸,“你走吧,这人的命,我是收定了。”

    薄奚反手一抽,几乎是瞬间就把剑握在了手里。原本那种因为面对鬼怪而本能产生的紧张,害怕的情绪,刹那间就消失的一干二净,整个人的气势都变得不一样了起来。

    薄奚这一瞬间产生的变化,让小莫忍不住的后退了几步,那一瞬间,他居然有种被凶兽盯住了的感觉,好似只要慢上一步就会被吞吃殆尽一般。直到退出一丈有余,这种压迫感才减弱了不少,但那种危险的感觉却一直存在。他的脸色数变,狠狠的瞪了薄奚一眼,脚步往后一退,身影伴随着烛火的熄灭,整只鬼消失在了薄奚面前。

    天边不知什么时候泛起了鱼肚白,一阵冷风刮过,薄奚只觉得背上一阵冰凉。原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竟然出了一身的冷汗,现在被风一吹,竟是觉得冷了。

    他动了动有些僵硬的手指,只感觉手心一阵黏腻,很不舒服。他拿出一块棉布,开始慢吞吞的,一点点的,仔细的把剑身擦拭了一遍又一遍。

    直到现在他还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他刚刚居然和一只鬼对上了,还差一点儿就打了起来。而且,握住剑的那一瞬间,他竟然觉得,自己可以轻轻松松一剑劈了那只厉鬼。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一种手中的剑给予他的自信。

    季言很乖巧的蹲在他的头上,看着他家小孩突然而来的顿悟,没出声打扰。

    能说果然不愧是他带出来的孩子吗?这悟性,真让人无话可说。这就是块天生修剑的料!只可惜他不太懂剑,不能在这方面给他多少指点,就只能靠他自己慢慢摸索了。

    薄奚擦剑的动作越来越慢,到了最后居然望着雪白的剑身发起了呆来。季言一看他的神情,悄悄的跳下了他的脑袋,然后迈着两条小短腿,撒丫子狂奔了起来,直到奔出了老远,都快走出薄奚的视线范围了,这才偏着小脑袋,选了一棵视野最好的大树,跳了上去。

    也不知道他这小短腿儿是怎么回事,跳得比那兔子还高,就是那一双小翅膀就跟摆设一样,怎么也飞不起来。

    季言在树杈上打了个滚儿,又翻了几个身。终于,远处一直发呆的薄奚,像是突然清醒了一般,猛地睁开了眼睛。手中如同冰雕般的长剑猛地迸射出耀眼夺目的光芒。

    薄奚双手握剑,使出全身的力气一剑挥出,只听“轰”的一声巨大的爆裂声响过后,原本修建漂亮的别院,被一条突然出现,丈许深的裂缝生生劈成了两半了。而那裂缝上面,竟然还冒着缕缕白烟。

    看到小孩儿那一剑终于劈出去了,想来人差不多也已经清醒了。早就习惯自家宿主神来一剑的季言,终于又屁颠儿屁颠儿的凑了过去,熟门熟路的跳到了他家宿主的脑袋上小小爪子刨了两下,做了个窝,蹲好。

    薄奚摸了摸他的脑袋,略微勾起的嘴角现实他现在的心情很好。但这好心情,在季言的那句传音后,彻底没了。

    [你把别人的房子劈坏了,有银子赔么?]

    一穷二白什么也没有的薄奚:“……”

    ☆、庄主有请(抓虫)

    薄奚的那轰然一剑,削掉了半个院落,终于是震醒了整个山庄的人。

    当然,让薄奚松了口气的是,没人找他赔银子,到是一直没露面的山庄主人殷莘秩出现了,亲自出马接待了他。

    殷莘秩的态度很是热情诚恳,亲自邀请薄奚进了会客厅,请人上座,又让丫环上了最好的清茶,这才陪着坐在一侧。

    薄奚从没喝过茶水,对此没啥感觉。倒是季言闻着茶香,有点馋了,从薄奚的怀里一跃而下,“啪”的落在了桌上。然后伸出爪子想去拔弄盖子。

    薄奚吓了一大跳,生怕他家小鸡崽烫到了,连忙手忙脚乱的去接开了盖子。季言这才低头,用小尖嘴啜了一口。茶水初品很清淡,回味却很是甘甜,到是很合他的口味。于是他欢快的抛弃了他家宿主,站在比他还大了一圈的茶杯前,欢快认真的喝茶去了。

    屋子里一时间寂静了下来。

    殷莘秩干咳了下,称赞了一句,“好有灵性的小鸟。来人,快点再给贵客上一杯。”

    丫环闻声,很快又上了一杯茶,放到了薄奚面前。薄奚也没拒绝,只是很顺手的把自己那杯也推到了季言面前。

    众人:……

    殷庄主又干咳了下,招呼丫环到,“再去上一杯…不知道小公子的小鸟还要不要再来一杯?”

    薄奚犹豫了下,摇了摇头,“不用。”犹豫了下又补充,“喝完再上。”

    殷庄主连忙说,“不用客气,不用客气,还不快去给贵客再上一杯?”当然,后面一句是对丫环说的。

    丫环乖乖的又给薄奚上了一杯茶后,庄主夫人这才冲她使了个眼色,守在一边的丫环们互相看了看,很懂事的悄悄退了出去,顺便还关上了房门。

    一时间,客厅里就只剩下了殷庄主,庄主夫人,殷二小姐殷莺,殷小公子殷启,以及薄奚和他家小鸡崽,四人一鸟。

    没有了外人,殷母终于不再顾忌,忍不住的问道,“大仙,不知,不知道我家勤儿到底惹上了哪里来的野鬼?”

    殷启和殷莺也是一脸期待又紧张的看着薄奚,就连殷庄主殷莘秩虽然还端着一张脸,但耳朵也忍不住竖了起来。可见,对此还是很关心的。

    薄奚瞬间绷紧了背脊,这种突然被几双眼睛盯住的事情,让他觉得头皮有些发麻。从小他就不喜欢被别人的眼光注视着,因为每次伴随着各种眼光而来的,还有各种难听的辱骂话语和各种更加过分的折辱,打骂。

    他不喜欢别人的目光,很不喜欢。

    眼睛下意识的开始的开始追寻季言小小的身影,直到看到那个明显欢快过了头的小鸡崽,才如吃了定海神针一般,觉得心里踏实了很多。不过,看他家小鸡崽的样子,这是不打算帮他了?

    薄奚坐直了身体,委屈的看了他家小鸡崽一眼,抿了抿唇,半天才从嘴里蹦出两个字,“小莫。”

    这两个字一出,客厅里立马就像是炸开了锅一般,殷莺最沉不住气,愤怒的一巴掌拍在了桌案上,“那个贱人!怎么死了也不安身!”

    季言喝茶的动作一顿,偷偷的竖起了耳朵。这种明显的八卦,不听白不听。

    不知是觉得二姐的行为有失妥当,还是觉得这样会冲撞了大仙,殷启连忙喝止住殷莺,“姐,你住嘴!”

    殷莺哪里服气,气呼呼的道,“小弟你凶我干嘛!那贱人活着就一直缠着大哥不放,现在都死了,还不放过我们,这样的恶鬼就该下地狱…”

    “够了!”终于,自家唯一的女儿越说越过分,殷庄主也有坐不住了,喝止了她接下来的话。然后转身微笑的看向薄奚,“大…大仙,不知道那个厉鬼被收服没有?”

    薄奚被眼前几人这一系列的表情变化震得有些晕,不过他在外人面前一向习惯面无表情,到也没有人看得出来。只是对于问题莫名其妙又到他这儿了,有些头疼。

    于是,声音也越发冰冷僵硬了,“没有。”

    一两个字一出,原本还满脸不服气,想要争辩的殷莺突然就收声,有些害怕的往周围看了几眼,直往庄主夫人的面前凑。

    殷母有些心疼的搂着自己的女儿。最近被那厉鬼搞的家宅不宁,不但大儿子快病入膏肓,就连他们一家子大大小小都没有过过一天安生的日子。

    别说她一向娇养长大的女儿有些受不住了,就连她都觉得快奔溃了,整个人一个月不到,清瘦的出门估计都没几个人敢喊她了。要不是殷家的祖宅就在这里,而且那鬼也不知道会不会跟着她们走,她都不止一次想要搬家了。

    “不知道大仙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替我们请走小莫?”女人说起软化总是会让人更心软些,特别是这种虽然儿女双全,但风韵正浓的漂亮女人,几乎是大小通杀的存在。殷母擦了擦眼泪,眼神恳求的看着薄奚。

    “小莫这孩子,从小就那么的善良,怎么就一时想不通走了这条路呢?现在他已经被仇恨蒙了双眼,意识都不清晰了,要是他还有意识,知道自己变成了这样,肯定会生不如死的。还望大仙成全他一片良善的赤子之心,早日送他轮回吧,别污了他的一世英名,省得将来他痛苦。”

    殷母说到后面已经泣不成声了,但季言却听得目瞪口呆,就连假装喝茶都忘了。所谓最毒妇人心,他算是见识到了,这都要把人魂都给收了,居然还是为了别人的名声好?!!!

    这当娘的果然道行比较高,比那口口声声骂人贱人让人下地狱的女儿道行高多了!

    季言终于不再装哑巴了,传音给他家宿主,[问他们,小莫和他们家到底有何渊源?]

    见季言终于吭声了,薄奚总算是松了口气,感觉自己的主心骨终于回来了,人也变得有底气了很多。他坐直了身体,一本正经地问到, “不知小莫和你们家到底有何渊源?…这对怎么收服他比较重要。”

    对于自家宿主居然还知道解释补充,季言开心的在心里给他点了个赞。

    当然,开心的只有他一个人而已。听到这话的殷家一家子面面相觑,脸色都有些不好看,殷莺的脸都黑得堪比锅底了,忍不住的有些扭曲。

    最终还是殷母叹了口气,“所谓家丑不可外扬,这种事情本不该拿出来说的,可大仙既然说对收服小莫比较重要,那就告由大仙知道好了。”

    ☆、因果缘由(抓虫)

    却原来,小莫名为流莫,是殷莘秩的一个义弟的遗孤。

    说是义弟,混江湖的,哪个没有一堆义兄义弟?像殷莘秩这样交友广泛的,义兄义弟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一个名义上的义弟,又怎么会真放在心上?

    但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个义弟有一天意外去了,居然会托孤给他。

    殷莘秩家大业大,根本就不会在意养这么一个孩子。给一个义子的名分,要是养好了,自己的孩子也能多个可靠的手下,养的不好也不过多一个吃饭的闲人,在外面还能得到一个好名声,他何乐而不为呢?

    流莫从小就长得很可爱,又懂事又乖巧,很是得长辈的喜爱。而且自小和殷勤投缘,后来殷莘秩干脆就把他分派给了殷勤做帮手,至此两人的感情就更加深厚了,有时候好的就像一个人一样。

    殷母还曾经开过玩笑,“怎么不是个闺女呢?要是个闺女就给我家勤儿做媳妇儿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不知什么时候起,流莫竟然对殷勤起了那样的心思。

    殷母说到这儿的时候,表情有悔恨,也有难堪,那样不容于世的感情,怎么就被她那苦命的孩儿碰到了呢?

    季言的耳朵已经完全竖了起来,也不蹲在茶杯边了,小短腿儿一蹬,直接跳到了薄奚的肩上蹲着。要不是他的个子实在太小,没那么容易被人注意到。不然就他那种明显看好戏的表情,估计别说殷二小姐了,就连城府最深的殷庄主估计都想拿剑砍他。

    殷母还在那里抹眼泪,其实说到这里,后面的她都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了。毕竟薄奚就这么个小少年,说了也不知道能不能听得懂。

    反而一直等着听后续的季言不耐烦了,传音给他家宿主,[快问她,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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