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那就,修仙吧!/正太宿主养成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分卷阅读8
牢记备用网站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他们住的地方在密林里,其实晾衣服是不太容易干的,但要是晚上晾这里,还是不太安全的,毕竟小兽太多,说不定就有只觉得这料子不错,想拉回去做窝呢?到时候他连找都没地方找去。

    薄奚的速度很快,行走在湿滑的树根树干上,也有种健步如飞的感觉。他自己还没觉得有什么,倒是在他肩膀上窝着的季言,忍不住看了他几眼。

    回家前,他又特地到安置陷阱的地方看了一下。很遗憾的是 ,他什么也没看到,陷阱上面也没有任何小动物走过的痕迹,他不得不重新考虑,要不要再到别处再挖一个陷阱了。

    回了家,第一件事,当然是晾好衣服,然后才爬到窝里,翻出一堆棉布,裹上。

    没错,已经成功从麻布升级成棉布了,想想薄奚就很自豪,他家小鸡崽真是太厉害了~

    季言是不知道他家小孩儿的想法的,不然肯定会呕死,想他那么高大上的系统,每天琢磨着怎么织衣制布,做饭洗衣,主脑要是知道了,肯定也得呕死!

    套上了舒服的棉布,薄奚从窝里掏出一堆果子,开始咔嚓咔嚓的咬着,当然,被季言训了几次卫生问题后,他已经学会了把那种软乎乎的,水份多的果子喂给他,自己就咔嚓咔嚓咬着那种比较硬的。

    一连吃了十来个,也喂了季言好几个,这才意犹未尽的摸了摸饱鼓鼓的肚子,又戳了戳季言那圆滚滚的小身体,这才搂着他家小鸡崽,倒头睡觉去了。

    夜,慢慢降临,白茫茫的雾气却先暮色一步,笼罩了整个世界。练剑练了一整天的薄奚,几乎倒头就睡着了。

    听着头顶传来稳定的呼吸声,以及跳动平缓的心跳声。季言知道,他家小孩儿肯定是睡着了。

    他伸了伸翅膀,费了好大的劲儿才从那个箍得死死的怀抱里爬了出来。嗯,哪天一定要和这小孩儿说说,这睡觉姿势一定要改改,不然说不定哪天就被他给翻身压死了…

    抖了抖身上的凌乱的羽毛,季言又正了正身子,这才昂首挺胸的趴开洞口挡风的麻布,走了出去。

    洞口外,一只大鸟已经等候多时了,见到他就扑扇着翅膀飞了过来,兴奋的就要引颈长啸。但好在季言反正够快,一个翅膀扇过去,它就乖乖的住嘴了,委委屈屈的看想他。

    直到季言跳上了它的背,它才又兴奋了起来,扑腾着翅膀,呼的一下就飞上了天空。

    季言三更半夜不睡觉,跑出来干嘛呢?

    那是因为,今天看到他家宿主都这么认真的在练剑,他突然意识到,整天就琢磨吃穿的自己,是不是稍微有点儿懒了。

    于是,难得反省一次的季言觉得,他也应该勤快一点儿了…首先,他应该学学怎么飞不是?不然不是浪费了他这身好皮囊?

    不过,为了保持他在小孩儿眼中的完美样子,于是才会有了深夜邀他家小弟出门的行动。

    所以说,其实季言也没对自己一次练习就能飞起来的事情报有希望,才会背着他家宿主偷偷学。

    所以,当他试着扑腾翅膀,却怎么也飞不起来时,他一点儿也不意外,真的,一点儿也不意外。

    就是特么的特别火大而已,以至于最后噗出一大把火,烧了小半片林子,甚至把周围密集不散的迷雾也驱散了不少。惊得无数夜眠的鸟兽惊慌四散,搞不懂不过睡个觉而已,怎么莫名其妙差点变烤肉了。

    季言又扑腾了好久,除了摔了一身灰,半点儿飞的感觉也没找到,郁闷得他不行。忍不住怀疑自己又被主脑坑了,送了个不会飞的烂壳子给他。明明他就是因为会飞才选上这个壳子的啊?!

    直到一直试到半夜,他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居然没有飞翔天赋这个令人忧伤的事实。

    一只不会飞的鸟,真的不是鸡吗?

    直到天快亮了,季言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跳上他家小弟的背,回了自己的小窝。

    那只蠢鹤到也难得聪明了一次,居然没在这个时候犯蠢找事,一路跟个鹌鹑似的,叫走哪儿走哪儿,叫干嘛就干嘛,乖的不得了。让季言想找它撒气都不行。

    郁闷。

    ☆、生活系统(抓虫)

    无忧无虑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过是转眼之间。薄奚和季言,在这迷雾山上安家也是一年有多。

    季言还是橙红色毛绒绒的一团,也就个子大了一点儿,看着也不甚明显。而薄奚却直接窜了一个头,终于有点八,九岁的孩子该有的样子了。

    漆黑的头发用一条布条扎着,全身上下只在下半身系了一块棉布,堪堪挡住重要的部分。其实当初他发现裹着布还不如什么也不穿来得方便时,一直想什么也不穿来着。但季言却语气怪异的让他把某个最重要的地方护起来的。虽然他不懂为何那里是最重要的地方,但并不影响他很听话的裹了块布,把那里护了起来。

    上半身却是全裸的,虽然身材依然纤细,但好歹能看到几分肉了,而且,居然还有一点儿小小的肌肉。虽然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眼尖的季言还是一眼就发现了,为此他表示非常欣慰!

    太好了,终于没有浪费自己的粮食!

    迷雾山上的太阳从来都是暖洋洋的,既不会冷,也不会太热,晒着很是舒服。白天出门,总是能在各个角落看到各种晒太阳的小动物。

    当然,季言绝对是最爱晒太阳而且是最显眼的那只,整天就蹲在最容易晒到太阳的那棵大树上,只时不时懒洋洋的看一眼那个耍剑的小屁孩儿。

    不得不说,薄奚也许对练剑还真有些天赋,一年下来,一套动作耍得有板有眼的,到很是能唬些人。而且,现在他能单手拎着那把剑了,虽然和他的身体比起来,还是显得大了点长了点,但好歹能舞得起来了。

    而且,现在最重要的是,因为他能拎动这把剑后,家里多了很多木制竹制的家具。比如他们一起睡的床,比如为他和季言量身打造的桌椅,当然,季言的是个巴掌大小小的桌椅,就安在薄奚的桌子上。看着莫名觉得很温馨和…喜感…

    又是一套熟练的剑法舞出,本来现在已经该是收功的时候了,只是今日,薄奚舞着舞着,突然有了些不一样的感受。心念一动,就着刚刚的感悟,一剑挥了下去。

    原本还在懒洋洋晒太阳的季言,猛地睁开了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他家小屁孩儿。

    原本普通的一剑,突然之间,犹如带了千斤气势。一剑挥下,原本静谧的河面,犹如被什么生生劈开一般,瞬间惊起无数滔天巨浪。

    巨大的浪花在空气中停顿了几秒,才复又掉回了河里。只是不可避免的,河水洒落无数在岸边,夹带着一堆莫名其妙倒了大霉的鱼虾,在岸边瞎扑腾。只有极少数运气好的,能瞎扑腾进水里,逃得一命。更多的就只有在岸边,默默的死亡或者被别的野兽吃掉了。

    巨浪已经回归河里,余浪却久久不散,一波波叠起,冲刷着岸边的草木。

    薄奚像是傻了一般,手里还紧紧的握着剑,一直保持着那个挥出去的姿势,满脸的不可置信。直到水里的浪花都落回了原地,世界又再次归于平静。除了被水冲刷的湿哒哒花草树木和岸边依旧垂死挣扎的鱼虾证明这里真的发生过什么,他一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薄奚慢慢转动已经僵硬的脖子,眼神茫然的看着正目不转睛盯着他的季言,咽了咽口水,有些发懵的问道,“这,这是怎么回,回事?”

    季言看着他家小孩儿这傻样儿,突然就乐了,打趣到,[恭喜宿主,习得神功,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薄奚:………

    虽然被自家小鸡崽调侃了一通,但突然发觉自己学的真的是武功,而不是什么只有招式的花架子后,薄奚还是很开心的。要不是感觉身体突然有些虚脱的感觉,他一定就着刚刚的感悟,继续再炼几遍。

    绕是如此,他也是非常开心的。真的有了种自己突然学会了绝世武功的感觉,走起路来都是轻飘飘,嘴角始终挂着浅浅的笑意。眼眸里的红色,也是越发的浅了,要是在太阳底下,估计会被人误以为就是阳光的色彩,一点也不引人注目。

    季言在他的肩膀上蹲着,自从薄奚嫌弃衣服碍事后,他都喜欢蹲他头顶的。但今日薄奚的头顶上全是水,湿哒哒的,他才不要去,于是便把窝挪到了他的肩膀上了。

    薄奚伸出手,很宠溺的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然后继续轻飘飘的往前走。不过,他还没有忘记去附近的几个陷阱区看看。

    也许真的是好事成双,在附近的几个陷阱里转了一圈,居然捡到了一只山鸡两只野兔。

    剑的另外一个好处也出来了,现在的陷阱,薄奚都不用在底部安置尖锐的竹签了,可以直接抓活物,然后回去自己杀~

    为此,每次季言看像那白剑的眼神,都是略同情的,所谓宝剑蒙尘,明珠暗投,大概也就是这种了。

    薄奚杀起兔子和野鸡,那也是驾轻就熟了,扭过脖子一刀割去,不一会儿就一命呜呼了,然后用热水烫一烫,很快就拔干净了皮毛。

    至于热水哪里来的,季言喷了火,薄奚烧的。至于烧水的锅哪里来的,季言扫描出一种带铁的矿石,发任务让薄奚收集的。好吧,说着又是血和泪,想他季言那么高大上的系统,整天却琢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想想都郁闷。

    熟练的剥皮,破腹,去掉内脏,再剁成小块,下锅。把平时收集起来的调料往里面一放,然后盖上锅盖,剩下的,薄奚坐到一边添加柴火就可以了。

    季言就坐在一边,看着薄奚熟练无比的一套动作。忍不住有些感概,这么懂事的小孩儿,真不知道他渣爹渣娘怎么就舍得就这么丢掉呢?

    水烧得很快,薄奚拿起勺子搅了搅。然后又盖上锅盖,继续煮。只是这次他有意识的放小了火速。

    很快的,锅里煮肉的香味,开始飘荡而出,吸引了周围方圆几十里无数野兽的鼻子。不过,它们也只敢在周围留留口水而已,这里住了几个霸王,这是整个迷雾山上哪怕没什么灵智的野兽都是知道的。所以除了实在自大或者太蠢的会来自投罗网,其它动物们还是很懂得自制的。

    香味没有吸引过来野兽,薄奚有

    小失望。不过今天收获还算不错了,也就不再纠结了。最后往锅里加了点儿盐,薄奚先尝了一口,好香~先往季言的小木碗儿里加了一勺子肉汤,才给自己舀了一大碗。

    一人一鸟美美的吃了一顿大餐,直把肚子吃得鼓鼓的才作罢。

    难得的是,今天薄奚没有吃饱就睡,而且枕着手臂,望着树顶发呆。今天的那一剑, 翻来覆去的在他脑海里回想,至今任然让他记忆犹新。那一瞬间的感觉,让他着魔。

    ☆、岁月静好(抓虫)

    自那日以后,薄奚的剑法,像是突然间开窍了一般,时不时就会来那么一下神来之笔。折腾死了花花草草无数,引得无数鸟兽不得不搬家。

    因此,薄奚在附近设置下的陷阱,几乎都用不上了。

    不过他现在已经不急了,这次真不是他的错觉,自从那次剑法突破后,他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了。不擅长跑路的小兽还真跑不过他,就算擅长跑路的,被他追着追着一剑刺去,也难逃他手。

    所以,现在的他,真心不缺吃的,尤其是肉类。

    虽然他最喜欢的,还是他家小鸡崽的绿馒头…

    山中无岁月,薄奚只能通过每半个月一次的蒙蒙细雨来猜测时间的流逝。不过,时间与他,也无甚多大的关系。

    每天吃得饱,穿得暖,还有他家小鸡崽相伴,他觉得,这里就是天堂。他毫不怀疑,自己可以在这里生活一辈子,等自己大了,就可以建座大房子,和小鸡崽一起在这里生活几十年。再然后,等自己老了,走不动了,也就死在这儿了。这样,死了也得这清山绿山相伴,就是不知到时他家小鸡崽,会不会每日来他坟头看看他。

    只是,很多时候,梦想就只能是梦想。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薄奚炼剑归来。十岁左右的小孩儿,还不算高,但身姿很是纤长挺拔,整体看着已经初具少年该有的风姿了。因为长期晒太阳和炼剑的关系,光裸的上身虽然依旧纤细,却是那种很健康的小麦之色。及肩的长发因为刚洗过的关系,湿哒哒的贴着脖子,还在嘀嗒嘀嗒的往下滴着水。

    他也不在意,随意的甩了甩头发,紧了紧挂在身后那把长剑,以极快的步伐穿梭在密林之中。说是极快,那真的就是极快的,要是稍不注意,估计从你面前过了,你只会以为那是自己眼花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